本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今年第2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本次共抽检13类产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蛋及蛋制品、水果及其制品、焙烤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蜂产品、罐头、乳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食品添加剂共180批次,共检出“福娃”“盼盼”等标称商标18批次不合格食品。
抽检结果显示,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酸值超标和苯并(a)芘超标;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酸价(以脂肪计)超标;蔬菜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安赛蜜和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苯甲酸、甜蜜素和日落黄超标;蛋及蛋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检出禁止使用的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焙烤食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菌落总数超标、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之和超标;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蜂产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不达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生产企业所在地荆州、襄阳、宜昌、仙桃、孝感等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上述5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