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12月9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共对958批次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944批次合格,14批次不合格,其中包括9批次水产品及水产制品。
今年8月-10月,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在食品流通环节对食用油、水产品及水产制品、豆类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水果及其制品、蜂产品、调味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冷冻饮品等14类产品共958批次的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944批次,不合格产品14批次,合格率98.5%。
不合格水产品及水产制品所涉及的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如下:
标称山东悦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蛤蜊肉中无机砷超标;
来源于嘉誉商贸公司的2批次海米中日落黄、胭脂红、苯甲酸超标;
来源于祥和干调海藻食品商行的1批次海米中苯甲酸和胭脂红超标;东营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广饶店销售的1批次鲫鱼中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
来源于青岛东泊商贸有限公司的2批次蛤蜊中无机砷超标;
山东新合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百货大楼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海米中日落黄超标;
标称生产企业为普宁市创奕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碳烤鱿鱼丝中山梨酸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