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训银
“刚刚买的新车,去做第二次保养时发现,结算单上的车主姓名竟然不是我,联系电话和住址也是别人的。我买的是新车,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近日,家住山东省莱芜市的李女士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车主另有其人
据李女士介绍,今年4月20日,她在莱芜市圣轩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轩汽车公司),花22万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多用途乘用车。6月24日,李女士在圣轩汽车公司为新车做了第一次保养。当时,圣轩汽车公司没有给李女士出具保养单据,没有发现任何异常问题。
10月31日,李女士去圣轩汽车公司给新车做第二次保养。这一次,圣轩汽车公司给新车更换了许多零部件,李女士交了700多元钱。李女士觉得新车的很多零部件没有必要换。为了弄清这些零部件该不该换,李女士拿出保养手册查询,发现保养手册上显示,新车的保养日期是2014年12月29日,比自己的购车时间整整提前了3个月零20多天,而且里程表公里数为3210公里。李女士说,自己提车时里程表上显示为70多公里,两者相差了3140公里。随后,李女士又发现结算单上车主的名字是莱芜世达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叫邢某,而不是自己的名字,住址是莱城区鹏泉东大街076号,联系电话也是邢某的。李女士给弄懵了,自己明明是今年4月20日才买的新车,怎么所有的车辆登记信息都不是自己而是别人的呢?是不是圣轩汽车公司把卖给别人退回来的车又卖给了自己呢?
李女士找到圣轩汽车公司负责售后服务的孙经理。孙经理告诉李女士,卖给她的车是新车,只不过是公司随手做了一个虚假记录,车主的名字也是随手写上的,邢某这个名字根本就不存在。同时,孙经理还告诉李女士,目前全国所有的汽车4S店几乎都是用这种做法,3至6个月的新车必须要向厂家报备,目的就是证明这辆新车已经卖出去了。
是否虚假报备
12月3日,莱芜市圣轩汽车公司售后服务部孙经理在电话里告诉记者:“李女士一直怀疑公司卖给她的车是一辆二手车,这是绝对不可能的,4S店怎么会卖二手车呢?至于车主信息为什么不是李女士的,这跟我们4S店的内部操作规程有关,是我们内部做了一个虚假信息上报给厂家。因为新车在4S店库存只要超过6个月还没有销售,就必须向厂家做一个报备。这也是4S店的内部正常销售流程,和李女士没有任何关系,更不会影响李女士的车辆的保养和维护。李女士的购车时间是今年4月20日,发票也是这一天开的,我们就从这一天开始计算她的车辆保养和维护时间。”
为了进一步证实到底有没有邢某这个人,12月3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拨通了莱芜世达广告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邢某的手机。邢某在电话里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自己没有在圣轩汽车公司买过任何车。《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问圣轩汽车公司怎么知道该公司的信息,邢某说该公司主要做广告经营,有关信息很多人都知道。《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进一步了解到,所谓报备有两个含义,一是指买完车后去工商局机动车分局备案,也就是俗称的工商局备案,就是证明车辆是通过正规渠道买来的;二是厂家备案,因为目前国内汽车市场还不是很成熟,导致大城市专卖店很多(就是所谓的4S店),小城市4S店却很少。大城市因为价格竞争比较厉害,价格相对可能有些松动。这样就造成小城市的4S店举步维艰没有生存能力。厂家为了保护和扶持小城市的4S店,要求各地经销商只能卖给本地客户,以此来控制销售渠道,一般是以销售发票来报备。
影响购买心理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家用汽车办公室副主任宋文峰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莱芜市圣轩汽车公司在消费者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已经捏造车主并报备给厂家的车辆卖给李女士,并且在第二次保养中给消费者强制更换了许多不该换的零件,并让消费者交纳了700多元钱,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山东保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销售商明显知道该车存在的状况,出售时未告知消费者,并且强调这种行为是一种“正常报备”,不属于消费者知情的范围,这种认知存在误区。根据法律规定,对消费者的消费抉择和公平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商品信息,销售者应如实告知消费者,消费者购物时,往往一个负面因素就会决定消费者的购买心理,也会影响到购买价格等。上述纠纷中,汽车销售商涉嫌侵害了消费者李女士的知情权。至于李女士的车是否确实卖给过他人,有待进一步查证。如果确实存在二次销售,那么依《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就需要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谢凯凯建议双方最好能友好协商解决消费纠纷,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可诉至法院。另外,谢凯凯提醒消费者,在购车前一定要综合了解车辆的各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