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完善检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出台检测弄虚作假行为处罚办法,对造假行为出重拳施重典;同时引入“黑名单”制度,建立长效评估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将检测机构的效益和信用联系起来。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检测造假的乱象,真正还检测行业一方净土。
■冯松龄
近日,电器检测行业的五大企业之一沈阳变压器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沈变所)公开举报称,旗下子公司“胜华腾科”,仅通过向中介公司支付代理费就可以 “获取”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院)以“国家电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义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而整个过程不需要提供任何样机。(据12月19日《中国经营报》报道)
检测机构造假现象近年来多次见诸媒体。去年3月15日,央视就曾曝光了一些检测机构为海马等多家车企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的乱象。百度检索关键词“检测报告造假”,竟然有高达170多万条网页信息。
众所周知,检测报告是衡量企业产品是否合格的晴雨表。检测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产品质量的好坏,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技术操作规范程度。而一旦检测机构造假,让不合格的产品“达到”了标准,让检测报告失去了其约束企业产品质量的作用,从长远来看,会给消费者、企业及检测行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从消费者角度来看,由于检测机构独立做出的检测报告具有中立性和权威性,常常被称为消费者的“眼睛”。一旦报告作假,就好比消费者丢掉了“眼睛”,就可能误买劣质产品,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从生产企业角度来看,检测报告造假泛滥会让有“贼心”的企业更有“贼胆”,助长企业唯利是图的不正之风,打乱质量强国战略的实施步伐。而从检测行业本身来看,检测报告造假泛滥也会让检测行业公信力大打折扣,让消费者、生产企业对整个检测行业形成“唯利是图”的刻板印象,最终让检测行业陷入发展困境。
近年来,我国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建设取得了较大成绩,检验检测也已成为最具活力和最受消费者关注的行业之一。两个月前,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发布了首个诚信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检测人员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随着检测机构的进一步改制,要从根源上治理检测机构弄虚作假的乱象还任重而道远。
笔者认为,整治检测造假乱象须多管齐下。要进一步完善检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出台检测弄虚作假行为处罚办法,对造假行为出重拳施重典;同时引入 “黑名单”制度,建立长效评估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将检测机构的效益和信用联系起来。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遏制检测造假的乱象,真正还检测行业一方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