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重耳
中国保监会近日公布了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民生银行和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等,遭到保监会的重罚。
根据调查,2012年至2013年,民生银行北京阜成门支行代理销售民生人寿北京分公司保险产品。民生银行阜成门支行工作人员与民生人寿北京分公司银保专管员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将购买保险产品与办理银行贷款进行捆绑,承诺贷款终止后可全额退还保费,承诺缴费后可按比例返还保费等行为。“根据投诉人、民生人寿北京分公司销售人员提供的材料等证据,民生银行阜成门支行将购买保险产品与办理银行贷款进行捆绑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同时指出,民生人寿北京分公司销售人员长期在民生银行阜成门支行内销售保险并对客户进行销售误导,也违反了保监会禁止商业银行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的规定,因此,阜成门支行对在该行发生的销售误导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保监会认为,民生银行阜成门支行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一百三十一条,据此决定吊销该支行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经过调查,民生人寿除了上述违规行为,还存在虚列营业费用问题。据了解,2013年,民生人寿北京分公司在未发生真实业务活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网点拜访费用等名义虚假列支业务及管理费265,137.89元,用于弥补银保渠道53件非正常退保保单客户实际领取退保金与正常退保金之间的部分差额。
保监会表示,时任民生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张启华负责分管银保渠道,对民生人寿北京分公司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据此,保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民生人寿北京分公司累计罚款60万元,对张启华警告并累计罚款8万元。
据了解,这并非民生人寿今年第一次受罚。今年1月,广西区保监局就对民生人寿利用银行理财沙龙误导销售进行过处罚,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被罚款9万元,相关高管亦遭到警告,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