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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创新看广东系列报道
大刀阔斧拓展维权 多轮驱动社会监督
作者:李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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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广东省消委会曝光网购潜规则,倡导网商诚信经营。
■本报记者 李青山
  一组数据见证了广东省消委会大刀阔斧开展维权监督,积极化解消费矛盾的高效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20年来,广东省消委会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不断加大为消费者维权的力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近80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多亿元,接待来访和咨询约450万人次。
  大数据的背后,是广东省消委会多轮驱动维权监督的细节。20多年来,广东省消委会始终秉承“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理念,以依法维权、协同维权、效率维权为导向,积极转变维权思维模式,创新维权方法手段,不断推动维权工作从事后向事前、事中转变,开创了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
  最引人注目的是入选全国“维权二十事”。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举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二十年依法维权二十事”活动,向全国征集具有重大影响的消费维权事件,广东省消委会入选2件。
  入选事件之一是2000年由广东省消委会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明明白白消费”的年主题。该主题被确定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年主题后,成为引导全社会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最生动的诠释和行动准则。
  入选事件之二是曾经在社会引起广泛影响并最终推动国家相关标准修改完善的童车事件。2002年5月,广东省消委会接到一起童车致残事件的投诉,而当时的童车标准是9年前制定的,根据该标准,伤人童车为合格产品,故厂家拒绝赔偿。消委会接诉后一边协调事件解决,一边向社会发出消费警示。一石激起千层浪,儿童自行车质量顿时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由此促使一些生产企业态度发生了转变,主动召回有安全隐患的童车。《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因此增加了关于车轮转动精度和车轮间隙的要求,更加有效地保障了儿童使用自行车的安全。
  记者每次到广东省消委会采访,几乎都见到许多同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是消委会的法定职能。在多种监督手段中,广东省消委会将媒体曝光作为重要手段,与《人民日报》、新华社、《南方日报》及广东电视台等三十多家媒体联动,每月定期将在投诉中发现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事情清楚、行为恶劣且不配合调解的经营者进行曝光。单单近两年已曝光70多家经营者,其中不乏强势的知名企业,包括程通驾校、招行保险、健威家具、广东粤通卡、腾讯公司等。也有些企业通过各种关系来“公关”,为了消费者的权益,也为了更好履职,广东省消委会从不留情面。广东省消委会杨淑娜副秘书长说,被曝光者基本能及时做出反应,并对侵权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并在省消委会的指导下建立维权沟通联动机制。自去年以来,广东省消委会共接受包括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在内的媒体采访353次,被主流媒介宣传报道6340篇,其中多次登上知名媒体的头版头条,得到了广东省工商局领导的充分肯定。
  与此同时,广东省消委会不间断进行商品比较实验,实施社会监督。2014年以来,广东省消委会发布了润肤露、室内加热器、去痘化妆品等八类商品共196批次的商品比较试验报告。在按照国家标准对商品的性能、质量、安全性进行专业检测,以检测结果督促企业提高商品质量的同时,以评星的方式,突出对同类商品质量、价格、性能、安全等指标的比较,得出综合比较评价,为消费者选用商品作出科学实用的引导。其中,去痘化妆品比较试验更创新性地采取线上商品和线下商品同类比较的方式。
  对于大刀阔斧多轮驱动维权监督,广东省消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罗卫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拓展维权监督手段,提高社会监督能力,是消委会对规范行业经营行为进行的大胆探索,既可引导行业诚信自律,又能促进消费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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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比较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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