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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工商
调解一起汽车消费纠纷
作者:吴建纲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接到消费者郑先生的投诉,称其在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花费21.68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购车前,商家口头承诺销售价格中包含一张价值7万元的加油卡,但郑先生付款后,该公司称只是帮助办理油卡,7万元油费需郑先生自行支付。
  郑先生认为,该商家在销售车辆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遂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工商部门对商家进行查处,并监督其履行先前的承诺。
  接到投诉后,丰台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展开调查。经查,在双方的购车合同中,并没有列明销售价格中包含7万元加油卡的条款。工商执法人员站在消费者的立场,积极联系、耐心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现金3.48万元,这起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商家的口头承诺不能轻信,达成协议的内容要列入合同条款中才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吴建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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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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