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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传真
广东一传销团伙25人获刑
1人死缓2人无期
作者:李蓝珊


       本报广州讯 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湛江特大传销案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据悉,该案是湛江乃至广东有史以来涉案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跨省传销系列案,共有25人获刑,其中1人被判死缓,2人被判无期徒刑。
  经法院查明,疑犯刘某长,江西赣州人。自2014年12月开始,刘某长等人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旗号,在湛江市区设立窝点,大肆开展传销活动。2015年4月,该组织安排部分成员到福建省福州市开展传销活动,以扩大组织规模和获取更多利益。截至2015年5月,该传销组织已在湛江市和福建省福州市设立传销窝点共10余个,发展传销成员超过120人。
  法院认为,25名被告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告人刘某长是传销组织的管理者,对该传销组织的犯罪行为起组织、领导作用,在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和故意伤害罪、抢劫罪、非法拘禁罪中均为主犯,应对本组织实施的全部犯罪行为负责,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汪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与被害人岚某某的死亡有直接、主要的因果关系,是主犯,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
(李蓝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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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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