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替考、作弊的现象在国内屡禁不绝。高考、研考等大考,屡屡爆出的作弊、替考丑闻,也让教育、公安等部门在考前如临大敌。替考入刑能不能堵住替考漏洞?近日,北京法院审结了首批考研替考入刑案,法院的判例为考试者划出一道不能触碰的红线。
■本报记者 田珍祥
1月14日下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启用快审程序,开庭审理侯某、虎某代替考试罪一案,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侯某拘役1个月,罚金1万元;被告人虎某拘役1个月,罚金8000元。
1月15日上午9时50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庭的被告席上,站着涉嫌代替考试罪的4名被告。27岁的女子胡欣(化名)等人因代替他人或雇用他人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成为《刑法修正案(九)》实施后,全国首批考研替考案的被告之一。经过庭审,法院当庭宣判,4人分别被处以1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1万元。
没想到的后果
1月15日上午9时50分,北京市房山区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3起替考案件。4名涉嫌代替考试的被告依次被法警带进庭审现场。当出生于1988年的胡欣站在庭上时,这位来自湖南的姑娘手里紧紧攥着一张纸,并不时地抬起头向庭下张望。
发生在房山区的替考案件是一起窝案。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透露,湖南一家培训机构涉嫌组织此次替考,此次涉案的4人均是被该机构组织来京参加考试的。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26日8时40分许,胡欣在房山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09教室内,代替34岁的女子曾某(另案处理)参加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被当场查获。2015年12月27日,胡欣被房山区警方刑事拘留。2016年1月11日,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代替考试罪对胡欣提起了公诉。
案发前,胡欣在湖南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任内容总监,收入及待遇均不错。因为这起案子,胡欣能不能保住目前的工作还是未知数。庭审中,胡欣大部分时间保持低头沉思,面对法官提问时,才时不时抬起头轻声回答。
“没想到替考后果这么严重,我当时并不认识培训班的匡某,他打电话过来后我就被他说服了。”胡欣说的匡某是此次3起替考案件的组织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在职研究生湖南教学站培训班的负责人。2015年12月23日,就是匡某带着胡欣等人来北京参加考试的。
一同受审的还有25岁的女子康某、24岁的男子马某和34岁的谢某。康某在湖南一家公司工作,考试期间,被匡某安排来北京参加替考,替考的对象则是其所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匡某的女朋友。根据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2月26日,康某和马某在北京市房山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代替他人参加考试被当场查获,分别被检察院以涉嫌代替考试罪提起公诉。雇用马某的被替考人谢某也在附近酒店被抓获。
庭审现场,4名被告均表示对涉嫌代替考试的指控没有异议。
替考的利益诱惑
无论替考者还是被替考者,目的多为追求背后的利益。一直以来,由于惩罚力度不够,导致号称“低风险高收益”的替考现象屡禁不止。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代替别人考试不会出大事”的思想在社会上一直存在。即使考前教育部下发通知以及考研的准考证上都印上了新《刑法》关于作弊、替考入刑的条文。在这样三令五申的重压下,“替考没什么大事”之类的想法仍没有消失。
然而,令胡欣们铤而走险的动因,除了之前意识中“不会出大事”造成的潜在影响,最大的动因则是利益的诱惑。3名被告中,除胡欣收到1万元的报酬外,康某的报酬则是被其所在的公司提前转正,没有工作的马某则仅仅为了2000元而来参加替考。
胡欣手里的那张纸是她在庭前写的悔过书。胡欣说,她很后悔自己的行为。“一步错,步步错,会好好反思,反思自己贪图小利的心理,走好以后的路。”另一被告康某说,不能因为职场上的利益出卖原则是她最大的教训。34岁的马某称,大学毕业一直没找到工作,在匡某许诺事成之后有报酬后,法律被他抛到了九霄云外。
11时20分,房山区法院当庭宣判。法院认为,胡欣等4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代替考试罪,依照《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替考的规定,依法判决胡欣拘役1个月,罚金1万元;依法判决康某拘役1个月,罚金1万元;依法判决马某拘役1个月,罚金1万元;依法判决谢某拘役1个月,罚金1万元。
切不可以身试法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位于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此次考研替考的案发地点就在该校1号楼的101、109、111三个不同的教室。《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校园内采访了几位留校的学生。该校一位陈姓同学表示,替考行为损害了考试的公平性,理应严厉惩处。
教育部最新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的研究生报名人数达到177万,较2015年165万增幅7%。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51.72万人,虽然较2015年上涨4.4%,但扩招的比例非常有限,竞争依然激烈。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南林业大学法学副教授李春光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替考入刑是保障教育权平等享有的一项举措,此次案件的判罚将在全国范围内起到良好的示范和警示作用。
“刑罚的目的具体表现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一般预防的目的更多在于通过惩罚犯罪者来警示其他的公众不要以身试法。”李春光说,通过案件,可以警示公众,国家考试中的替考行为已经不再是简单的道德问题了,而是一个严重的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案件还将对教育培训市场起到警示作用,培训机构雇人替考、泄题的情形将得到威慑,有关违法行为将逐渐减少甚至消失。
承办本案的房山区法院法官董杰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说,4名被告都年纪较轻,而且都受过高等教育,替考案件可能会影响他们今后的生活,但愿他们认识到错误,在今后的人生中改过自新,好好生活。
庭审后,面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的采访,说起案件对自己未来的影响以及自己的打算,胡欣一度沉默不语;康某和谢某仍然难掩悔恨。康某说,她觉得对不起自己的妈妈,想回家过年。
生活还将继续。离春节不到一个月。对4位年轻人而言,今年的春节将注定不会像往年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