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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截餐桌罂粟壳为何成老大难
作者: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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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田珍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日通报,近期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蒂巴因等罂粟壳成分,存在涉嫌违法添加行为。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看到上述新闻后,通过微博发了一条评论:“又查出一批违法添加罂粟壳的餐饮企业,除了违法外,这也是一种从众的心病,得治。”朱毅在微博中这样评论。《中国消费者报》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不少餐饮企业因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被查,不少经营者甚至因此付出被判刑的代价。
屡屡曝光
  早在1993年发布的《公安部关于坚决制止、查处在食品中掺用罂粟壳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就曾明确指出,罂粟壳含有吗啡等物质,易使人体产生瘾癖,对人体肝脏、心脏有毒害作用。
  2000年,最高法关于审理毒品案件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解释中,罂粟壳已经被归类为“其他毒品”。2008年原卫生部发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罂粟壳就被列为非食用物质,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尽管明令禁止,一些餐饮企业因在食物里添加罂粟壳或罂粟壳粉而被查处,少数经营者甚至因此被判刑,近年来这样的新闻却频频见诸媒体。
  2013年3月,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案件,某餐饮店老板王某和尚某为了火锅好吃吸引顾客,在火锅底料中加入了罂粟壳,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重庆市两名餐饮老板非法添加罂粟壳被判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餐饮企业法人李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5年6月24日,浙江省宁波市食安办、市场监管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上半年宁波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共查获8家在食品中非法添加罂粟成分的餐饮店。
  记者注意到,国家食药监总局此次公布的35家餐饮服务单位从分布范围来看,地域较为广泛,35家餐饮服务单位中,涉及辽宁省1家、上海市5家、江苏省2家、浙江省1家、湖南省2家、重庆市6家、四川省3家。“食品中添加罂粟、罂粟壳、罂粟粉是被明令禁止的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但近年来这类案件仍然频发,背后的原因有哪些?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主要还是利益驱动。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不少商家无视法律法规,无视消费者健康权益,既有法律惩处力度不够的原因,也与违法成本过低有关。”四川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毅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
“吸客”黑招
  尽管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但一些商家却屡屡触碰“雷区”。为什么要在餐饮食品中添加罂粟壳?是基于行业竞争激烈的原因?还是有其他隐情?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不法商贩铤而走险,说到底还是为了利。
  网友“海冰&杨子”曾经营一家火锅餐饮企业,他告诉记者,在圈内,火锅底料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已经成了不公开的秘密。“都是为了利益,加了料会更香,顾客吃了还想吃,以此留住更多的回头客”。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不法商家想借助罂粟壳或罂粟壳粉来调节汤料的味道,进而吸引食客,同时也想利用药物的成瘾性“拴住”顾客,抛开其违法性来说,这种做法其实也并不科学。 “实验证明,餐饮企业要想加工出来的食品味道好,添加罂粟壳既不是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
  “从1985年起,罂粟壳在我国就作为特殊药品被特殊管制起来,严禁流入非药用渠道,可惜这些年来一直未能令行禁止。一些小作坊、小摊贩及餐饮企业之所以敢违法添加罂粟壳,既有法不责众的无所谓,又有心存侥幸的不在乎。”朱毅分析道。
  “几十年如一日以身试法往食品里添加罂粟壳,为何如此执着?这是一种希望自己家生意不输给‘别人’的精神。”朱毅戏言道,正是在这样的“精神”作用下,在食品加工领域中,添加罂粟壳或者罂粟粉成了不少餐饮企业“吸客”的黑招。
“零容忍”
  国家食药监总局公布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中含有罂粟壳成分的通告发布后,不少消费者对此表示震惊,网上也热议不断。
  在涉案的北京5家餐饮企业中,“北京胡大餐饮有限公司”算是比较知名的一家。1月25日,北京市民孙晨告诉记者,她去“胡大”吃过几次饭,几乎每次都要排很久的队。记者近日走访发现,目前涉案的“胡大”饭馆仍在正常营业,其中胡大餐馆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否认主动添加罂粟,“怀疑是供货商的调料有问题”。“没有想到‘胡大’这么知名的餐馆会出这事,我的微信朋友圈里这几天都在讨论这条新闻。”孙晨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不少朋友都说,以后出去吃饭还真得小心点,不能总去一家,万一餐馆在菜品里添加了罂粟壳,吃“上瘾”了可就麻烦了。“对这些唯利是图,不把消费者健康当回事的违法商家,就该狠狠地重罚。”孙晨说。
  记者了解到,2014年年度,国家禁毒委等曾专门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行为”,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
  “那些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的不法商家,除了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还可能构成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毒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千万不要心存侥幸,一旦被查到可就悔之晚矣。”四川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毅说。
  记者了解到,此次被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的35家餐饮服务单位已被提起公诉的5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20家,食药监管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有1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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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家餐企使用罂粟壳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1月21日通报,该局在组织开展打击食品违法添加执法行动中,发现35家餐饮服务单位经营的食品存在涉嫌违法添加罂粟壳行为。
  移送公安机关并已提起公诉的5家,分别为:安徽省宿州市周黑鸭宿蒙路口店、宿州市埇桥区慧鹏周黑鸭经营店;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老铁烤鱼;重庆市合川区小沔镇有名面馆、合川区小沔镇天下第一粉。
  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共20家,分别为: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蒋家牛肉板面馆;上海市金山区加鑫饭店、金山区友芹食品店、金山区张堰镇泰山村董吉凯大排档、闵行区圣贤饭店、金山区古莲路南京汤包馆老鸭粉丝汤;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宜线宏小吃店、仪征市新城镇业仓熟食店;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长桥农贸市场北门小唐卤味城;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孟公山里娃粉面馆、株洲市攸县吉兴餐馆;重庆市巫山县霸王鱼鸡餐馆、巫山县蒋记油爆虾餐馆、江北区文老六火锅、北部新区姚家火锅、北部新区渝香堂火锅馆、荣昌区昌元街道大龙老火锅店;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南江镇聪颖家常菜餐馆、宜宾市屏山县牛馆家食府、眉山市仁寿县文宫镇金氏酸萝卜鱼火锅店。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立案调查的10家,分别为: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滇南福喜小吃店、西城区谢世荣炸鸡店、北京胡大餐饮有限公司、北京珍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城区宝和居饭馆;上海市嘉定区安亭镇原烧鸡公火锅店;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梧田成全小吃店;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忆家心火锅;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洋溪粉面馆、娄底市娄星区李忠民清汤羊肉粉店。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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