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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管理体制改革不能一改了之
作者:戴岱


    ■戴岱
  新年伊始,一则重磅新闻引起旅游业界的高度关注。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前不久召开的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要深化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放开导游自由执业,取消现行《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规定。在笔者看来,尽管此次改革强化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的决定性作用,但若无强有力的政策及配套制度来为其保驾护航,结果只能是隔靴搔痒,难以有效解决实际问题。
  从近年来频频曝出的导游谩骂游客、强制购物等事件来看,导游形象可谓一落千丈。为何导游与游客纠纷事件频频发生?业内人士表示,其根源在于导游自我价值认同感过低,而这正是导游管理体制造成的弊端。据笔者了解,在目前的导游队伍中,与旅行社签订合同的专职导游占比仅为30%,大部分是在导游协会注册或挂靠在一些旅游公司的兼职导游。这些导游要想带团,往往需要向旅行社缴纳一定金额的“人头费”买团,同时还要饱受旅行社随意克扣导游服务费的困扰。由于政策此前规定 “导游必须经旅行社委派”,因此为了生计,多数导游对旅行社的克扣往往敢怒不敢言。导游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人多的是。”这反映出不管是兼职还是专职,导游的价值并不被旅行社充分尊重。在这样的背景下,要想真正破题,只能从变革体制方面着手。
  此外,人们旅游方式的转变也从侧面反映出,现行的供给型导游管理体系存在滞后问题。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发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全年我国接待国内外旅游人数超过41亿人次,其中跟随旅行社出行和散客自由行的比例在全国平均为3∶7,即每10名游客中,有7名选择自由行。由此可见,供给型导游管理体系已无法适应现在的市场需求,此时若再把导游和旅行社捆绑在一起,无论从游客需求还是导游职业发展的角度讲,都十分不利。反之,管理体制改革后,旅行社势必会通过加大导游培训方面的投入、提高导游待遇等措施来吸引优秀导游人才,如此一来,行业竞争意识和服务水平均可得到提升。
  不过,导游管理体制改革若没有一揽子政策和制度为其保驾护航,难免导致一些后续问题的发生,例如若游客自选导游,则导游费标准如何界定;如何确保导游信息真实;游客与导游一旦发生纠纷该由谁来解决;如何界定导游服务质量的好坏以及有何奖惩措施;导游的人身安全怎么保障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建立健全的配套制度,对改革后的管理体制进行完善,或者搭建第三方监督平台,形成社会多元共治格局,而不是一改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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