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胡燕婕 记者顾艳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工商局通过开展“红盾网剑”行动,严打利用网站发布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及网站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截至2015年底,共检查各类网络公司100余家,利用广西网络商品交易系统监测网站200余次,查获网络违法案件7件,罚没款近10万元。
桂林市工商局双生分局副局长阳显超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红盾网剑”行动自2015年年初开始,工商执法人员通过网上巡查和实地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网络、实地检查、网监平台等监管手段,做到以网管网、以网治网。
2015年5月,桂林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桂林市某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在网上发布的祛痘化妆品广告夸大了该化妆品功效,涉嫌违法。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相关网页进行截图保存,并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据查,该公司为吸引消费者,提高该化妆品的销售量,在网上发布虚假的“线下畅销10年,累计50万件,可绕地球半圈”“已为65200人成功告别痘痘”等广告语,属于违反《广告法》禁止性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桂林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000元。
在强化主动作为的同时,桂林市工商局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去年6月,该局接到福建省福州市消费者齐某投诉,称桂林市一家商贸公司在网络平台销售红酒时进行虚假宣传。工商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收集该公司在互联网涉嫌虚假宣传的证据,然后到该公司实地调查取证,为消费者追回货款并获得赔偿共计1788元;同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阳显超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2015年,桂林市工商系统收到涉及网络交易的投诉有10多起。其中,利用虚假交易提升信誉以及商品质量低劣、虚假广告等,是消费者投诉最多的问题。阳显超表示,将根据整治情况对相关网络公司进行行政约谈,引导企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
桂林市工商局双生分局也提醒消费者,要理性进行网购,一旦出现消费纠纷,要及时截取网页相关信息,保留聊天记录并向工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