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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发布
作者:冯松龄/文 董芳忠/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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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发布会现场。 本报记者董芳忠/摄
  本报讯(冯松龄)3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报告》从以下6个方面全面系统地回顾和总结了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法治建设,着力改善消费维权执法环境。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结合工商和市场监管执法实际,加强立法立规,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法检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积极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办力度,开展网络交易监管执法,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加强12315体系建设,及时有效解决消费纠纷。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进12315体系建设,强化12315数据分析利用;推进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
  四是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努力营造拉动消费的社会氛围。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集中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日常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
  五是加强交流合作,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国际化水平。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积极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积极参与国际交流研讨。
  六是发挥消协组织作用,积极促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认真参与立法立标和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公益诉讼;深入开展投诉受理工作,着力化解消费纠纷。《报告》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文明的重要体现,也是市场经济成熟发达的重要标志。2015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消费者至上、依法行政、改革创新、服务发展和社会共治理念,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改革发展,为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作用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消费维权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为经济发展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良好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潜力,努力实现“十三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良好开局。
(报告全文详见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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