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永生 李勇平 本报记者 姚敏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着力营造规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青海省社会经济健康发展,今年青海省3·15活动以“强化宗旨意识,推动社会共治”为目标,以“引领消费新理念,强化维权助发展”为主线,集中开展了三大类共17项维权服务活动。
一是密切协同配合,推动社会共治。在市场流通领域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联合各相关单位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场咨询服务活动”;协调各部门依据职能制定计划,统一实施3·15宣传服务活动。二是强化行政监管,净化市场环境。对通信企业、汽车销售及售后服务企业进行行政约谈;组织整理2015年度工商机关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披露曝光;开展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宣传活动;对近期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家电商品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清查退市;实施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对流通领域商品打折、有奖销售等促销活动实施专项检查。三是强化社会监督,提高维权效能。归纳整理2015年全省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典型案例,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开展消费维权进乡村宣传服务活动;开展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消费安全宣传;开展对省内银行服务质量问卷调查评价活动;开展“消费维权公益法律顾问及义务监督员”征聘活动;编印发放《维权宣传手册》,提升宣传效果。
青海省各相关部门携手共治,强化维权工作。2015年,青海省工商机关依托12315网络系统,共受理咨询、投诉和举报等诉求13912件,其中咨询12867件,占受理量的92.48%,投诉768件、举报277件,与2014年同期相比,咨询数量有所上升,而投诉和举报数量均有小幅下降,投诉、举报办结率96%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1.56万余元。2015年,青海省工商局在流通领域抽取检验样品233组,根据抽检结果,重点采取了三项措施进行后续处理。一是向社会公布了抽检结果等相关信息;二是对销售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指导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抽查检验为不合格的商品进行了市场清查,依法查处案件36件,涉及不合格商品案值达424万元;三是开展了不合格商品下架退市工作。
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陈燕介绍说,2015年,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共接待来访和咨询20869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509件,解决505件,解决率为99.21%,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万元。与2014年相比,投诉解决率上升了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