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雄美 等26批次电热暖手器不安全
本报上海讯(记者刘浩)近日,上海市工商局公布该市流通领域电取暖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品牌为圆梦、雄美等26批次样品不合格。
上海市工商局近期组织对嘉定、奉贤、青浦、松江等8个区域16家综合超市、1家商场销售的60批次电热暖手器、电热暖脚器、电热垫等电取暖商品进行了市场检查和质量抽检。
抽检结果显示:抽检电热暖脚器3批次和电热垫4批次,均合格;抽检电热暖手器53批次,2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电热暖手器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如下:
23批样品输入功率和电流不合格。个别批次电热暖手器的输入功率超差达到111.7%,远远超过标准要求(国家标准应在-10%-+5%之间)。功率超差容易引起电源进线及用电器具过载发热,发生燃烧事故。
21批次样品结构不合格。主要涉及两方面问题:一是采用国家标准明令禁止的电极加热方式,这种电热暖手器内没有加热元件,而是通过电极直接加热液体,没有做到水电分离,一旦电热暖手器破裂,带电的液体外溢,可能引发触电、烫伤事故;二是缺少防止气压过高的保护装置。电热暖手器充电时,如果袋内压力随着温度上升骤增,袋体膨胀,很容易发生破裂、爆炸,危及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24批次元件不合格。不合格商品没有温度热断路器(温度保险丝),一旦电热暖手器内温控器失灵,袋内温度急剧上升,容易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国家标准规定,电热暖手器应有一个温控器和一个温度热断路器(温度保险丝),从而保证电热暖手器的温度不过高,气压不过大。另有6个批次标志和说明不规范。
●选购提醒
买前“摸一摸”
上海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电热暖手器、电热暖脚器、电热垫等电取暖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是选购电热暖手器时,应先摸一下袋体。如果摸到暖手器底部为网状物体,则是电热丝式暖手器,如果摸到暖手器内有体积较大U形、圆弧形管子的则是电热管式暖手器。这两种都属于电热元件加热的,相对比较安全。而电极加热方式的电暖袋是国家标准明令禁止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是选购暖脚器(热脚垫)时,先摸一下发热线的走向和间距。如果过于稀松或不太规则,说明商品质量较差,通电5-10分钟后,再用手感觉暖脚器的温度,比体温稍高些即可,若通电后温升速度过快,说明输入功率过大,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