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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哆普拉 等3批次太阳镜不合格
作者:徐文智


  本报西安讯(记者徐文智)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工商局公布了该市2015年流通领域太阳镜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品牌为哆普拉、酷莎、维尔斯等3批次样品被判定为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包括光透射比、标志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光透射比是指透射光通量与入射光通量之比,这个比值代表太阳镜在可见光谱区镜片中透过的量,它反映镜片的遮阳效果。
●消费提醒
太阳镜配戴不当易患眼疾
  据西安市工商局相关人员介绍,目前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遮阳镜,能起到遮挡阳光的作用,以减轻因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由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一种是浅色太阳镜,在阳光不强烈的时候使用,也是近几年比较流行的品种。
  西安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不同的人群,要根据各自的喜好和不同的用途来选择太阳镜。
  镜片颜色深浅的选择,应视所需活动的场所而定,针对不同的光源和场合,镜片的颜色会影响遮光效果。要使太阳镜能有效遮挡夏季强光,眼镜的颜色应有足够的深度,但骑车或驾车者,不要选择颜色太深的镜片。
  太阳镜配戴不当易患眼疾,阴天和在室内没有必要戴太阳镜。部分人群不分场合,不论太阳光强弱,甚至在黄昏、傍晚以及在看电影、电视时也戴着太阳镜,这必然会加重眼睛调节的负担,引起眼肌紧张和疲劳,使视力减退、视物模糊,严重时会出现头晕眼花等症状。对于视觉系统发育尚不完善的婴儿、儿童等需要在眼科医师或者验光师的指导下配戴太阳镜。
  除了玻璃片的太阳镜外,其他太阳镜镜片材料耐磨性不高,使用者应经常注意太阳镜的表面情况,当磨损影响清晰度时,应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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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要闻·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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