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二条规定: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的人请求获得惩罚性赔偿的,因有违诚信原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行政法规及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让“如何对待知假买假”这个老问题成为舆论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