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任震宇)4月2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发表意见,认为《司法解释》所做规定明确清晰,可操作性强,为消协组织落实公益诉讼职责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中消协发言人指出,新《消法》出台后,中消协为切实落实公益诉讼职责,积极向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组织专家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域外经验,参与《司法解释》意见征求,搜集、论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指导浙江、上海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起两例消费公益诉讼,并取得一定成果。
中消协发言人称,中消协将与地方消协依照《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加紧制定相关工作规则,加强目前案件线索的调查、论证,进一步拓展新案件线索的搜集范围。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共同关注和支持消费公益诉讼工作,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前,中消协于4月25日宣布,从5月1日起公开向消费者征集汽车合格证被销售商抵押、“三异”(异响、异味、异常抖动)问题线索。消费者可通过中消协官网填写问卷参与调查。问卷开放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