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报告(2015工商行政管理卷)》(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它是首部专门反映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状况的白皮书,是国家工商总局全面展示消费维权执法成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执法公开的重要举措。
为了系统地总结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举措,更加全面地向社会汇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更加公开透明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自2016年开始,按年度发布《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由“主报告”“高层特稿”“专题报告”“事件·案例·人物”“基层创新”“法律规章”6个部分组成,共20万字,全方位、多角度总结了2015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工作成果。
《2015年全国工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报告》作为《年度报告》的第一部分,回顾总结了一年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消协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2015年,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以贯彻实施《消法》为重点,积极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措施,不断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加快推进12315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机制,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支持消协组织依法履行公益性职责。
为了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国家工商总局专门成立编写工作组,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任总顾问,并为该书作序;国家工商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正其任总指导。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会同中国工商出版社合作完成,编写工作得到了总局相关司局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全系统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
张茅在序言中说,我国已进入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消费拉动经济作用明显增强的重要阶段,创造新供给,释放新需求,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至关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2015年,为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释放消费潜力,国务院连续出台一系列文件,对做好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张茅表示,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承担着消费维权的重要职责,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执法部门。近年来,工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茅在序言的最后强调,希望《年度报告》的出版,能够更好地宣传消费者优先理念,更好地指导科学消费,更好地引领消费需求,更好地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冯松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