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文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商事制度改革总体部署,进一步增强市场监管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日前,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启动了市、区两级“双随机”抽查机制,率先使用手提式企业公示信息智能检查设备,对企业公示信用信息进行核查。这是该局利用新科技手段实行智能监管,探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又一新举措。《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在沈阳市工商局采访时了解到,所谓“双随机”抽查机制,就是工商机关在开展市场监管中,建立和实施的“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工商部门只动用较少的力量,就能获得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而且,检查人员与被检企业随机抽取,实现了阳光执法、公平执法,排除了人为因素对检查公正性的干扰,严格限制监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在启动“双随机”抽查工作前,沈阳市工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出台《沈阳市工商局实施“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建立“两级四库一标准”,形成了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在抽查手段上,统一配备手提式企业公示信息智能检查设备,能够一次性对被抽查主体进行深度检查,拓宽抽查内容,以登记信息、公示信息检查为主,融入经营行为的检查,梳理抽查事项清单,汇集各条线检查任务,既实现了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又减少了对企业检查频次和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新科技手段的应用,让“双随机”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有效防止了任性监管、人情监管,提升执法检查人员的检查能力,增强了企业守法的自觉性。
沈阳市工商局要求全系统进行“双随机”抽查时,在人员配备上两人为一组,每组成员按检查能力强弱分为主、副检查人员,执法水平、配合默契程度均得到有效提升。在结果录入上,采取受检区域工商局与检查组双负责的办法,以受检区域工商局名义录入,同时标注检查人,既坚持了“谁监管、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也为后续工作理顺了程序。
沈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利用新科技手段建立和推进“双随机”抽查机制,将使工商执法能力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不仅能够规范监管工作和经营行为,而且通过整合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示作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对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营造统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起到见效快、管长远的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