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封顶4年难交工的问题大楼。
■本报记者 耿记安 文/摄
混凝土中没有黄沙,抗压强度检测不合格,大楼建成4年多迟迟难交工……近日,河南省永城市建筑工程师高思尚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他为自己监理盖起的一幢大楼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奔波了4年多,慢慢地发现自己竟然陷入了一个僵局。
混凝土有问题
高思尚是河南中成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中成公司)的工程师,国家二级项目经理。
2011年7月,高思尚代表公司监理永城市西城区北关村民承建的住宅楼,大楼共建7层(不含地下室),8000多平方米。建筑期间,工程一直使用由永城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基公司)提供的混凝土。2011年7月8日,高思尚代表中成公司与鸿基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合同中关于“质量标准”一项约定,鸿基公司按《预拌混凝土》(GB14902-200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7.1条、《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标准》(JGJ/T10-95)的要求提供混凝土。
“地下室和一楼2000多平方米的建筑完工时,鸿基公司提供的混凝土使用了1500多立方米,建筑工人拆掉混凝土外层的护板,我仔细检查发现,混凝土中竟然没有黄沙。凭多年的经验,我判断鸿基公司是用石沫代替了黄沙。”高思尚对《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说,“混凝土中严禁使用石沫,上述合同约定的有关标准中都规定有水泥和黄沙严格的配比。没有黄沙的混凝土比较脆,时间长了容易风化,并且国内也有过多起石沫混凝土建筑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甚至坍塌的先例。我立刻责令工人停止使用鸿基公司提供的混凝土,并向鸿基公司和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了这一情况。”
2012年年初,大楼主体建筑封顶完工。让高思尚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反映的石沫混凝土问题没有解决,鸿基公司反而以拖欠混凝土货款为由将其负责的项目承建方起诉至法院。承建方两审败诉。法院表示,建筑工程和混凝土质量问题由承建方提供检测报告另案解决。
2015年1月31日,高思尚联系河南省基本建设科学实验研究院有限公司,通过现场钻芯法对涉事工程进行混凝土抗压强度检测,结果为不合格。2015年8月11日,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高思尚提供的混凝土样品进行检测,技术报告显示混凝土中的化合物成分为石子、水泥、碳酸钙、粉煤灰、石沫,结论为“谱图中没有发现黄沙的信息”。
禁用石沫代黄沙
高思尚告诉记者,针对鸿基公司的石沫混凝土问题,他曾多次反映到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永城市纪委、永城市人民政府、河南省建设厅等单位,包括永城市市委书记、市长在内的永城市多名主管领导曾多次批示妥善解决。2014年11月、12月,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派监管科、工程质量监督站赴工程现场用回弹仪对混凝土进行回弹,两次检测结果均为墙体强度不合格,但都没有出具检测报告。
4月13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驱车300多公里赶赴永城市采访。记者在现场看到,大楼的一楼大厅内建筑垃圾遍地,大厅立柱、地面和去往地下室的楼梯上,有多处直径约为15厘米、深度约十几厘米的钻孔,几根立柱和墙面上还有多处明显被锐器扒过的痕迹。高思尚说,这些钻孔和扒痕是检测机构取样时留下的。
记者来到永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咨询能否在混凝土中用石沫代替黄沙。一位姓李的监督员告诉记者,石沫在混凝土中属违禁材料,混凝土中严禁使用石沫代替黄沙,主要原因是石沫中的石粉含量高,用石沫代替黄沙配制出来的混凝土会严重降低强度,并且会造成楼体风化,从而留下严重的建筑质量隐患。
4月14日,永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陈华向记者表示,混凝土中严禁使用石沫,对此永城市政府早已经明令禁止,并且已将文件下发到各个混凝土搅拌站。多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在严加排查,一经发现将会重罚。
要求重新检测
今年2月23日,作为中成公司的代理,高思尚将鸿基公司起诉至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诉称鸿基公司提供的预搅拌混凝土等存在掺假(使用石沫代替黄沙)。该混凝土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抗压强度、配比、回弹指数均不合格,要求法院依法判令鸿基公司赔偿损失,整改工程安全隐患。
此后,法院通知高思尚,鸿基公司认为,高思尚代表承建方之前做出了两个检测报告都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要求重新检测。
高思尚联系上海华碧检测技术公司司法鉴定所,对方表示可以对混凝土成分和含量进行检测。3月31日,永城市人民法院开具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委托书,委托事项为“高思尚申请对鸿基公司提供的建房使用的商品混凝土成分及含量进行鉴定”。然而,就在高思尚充满了希望等待对方前来取样时,对方打来电话说不能检测。
之前,高思尚举报到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的案件也迟迟没有结果。永城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回复称,该中心没有鉴定资格不能出具工程不合格的报告。另外,高思尚举报的工程在永城市城关镇,不归该中心管辖。
4月14日,鸿基公司负责人洪勇向记者表示:“虽然我公司提供的混凝土中没有黄沙,但我们用的是人造砂,不叫石沫。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一定是我公司提供的混凝土不合格一个原因造成的。现在全国没有哪家机构愿意对凝固后的混凝土成分做检测,尤其是具有司法鉴定许可证的检测机构。”“明明是混凝土质量问题,但目前就是解决不了。”4月29日,高思尚告诉记者,该工程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到现在仍然没能交工,和鸿基公司较量的路可能还会很长。
事件进展,《中国消费者报》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