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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货不对板商家不愿兑现“假一赔200%”
作者:尹训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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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网店截图。
■本报记者 尹训银
  “明明定的是罗欣牌强化复合地板,货送到家后打开包装一看竟然是百瑞达复合地板,商家说要么退钱要么每平方米给5元钱的补偿,这与商家在网站上宣传的‘假一赔200%’的承诺完全不一样。”近日,浙江省义乌市消费者葛先生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了自己的遭遇。
货不对板
  据葛先生介绍,今年4月23日,他在某网络商城的店铺花了1525元,购买了25平方米山东济宁圣象木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欣牌强化复合地板,商家承诺,提供材质保真服务,如材质与描述不符可获赔200%。
  4月30日货送到家,葛先生打开一看,不是自己所要的罗欣牌强化复合地板,而是江苏常州秋材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百瑞达牌复合地板。
  “商家产品描述的全部是罗欣牌强化复合地板,自始至终也没有提到百瑞达牌复合地板,我买的也是罗欣牌强化复合地板,送来的却是百瑞达牌复合地板,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葛先生说。葛先生找到商家。商家答复称要么退货,要么就给每平方米5元钱的补偿。
  “这和当初商家网站上宣传承诺的‘假一赔200%’完全不一样。”葛先生告诉记者。葛先生认为商家欺骗消费者,要求商家兑现承诺,并停止销售,不能再欺骗其他消费者。
商家拒赔
  5月4日,济宁圣象木业有限公司一位姓马的负责人在电话里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葛先生之前买过该公司生产的地板,而且买的也是百瑞达牌复合地板,这次葛先生要的是罗欣牌强化复合地板,因为当地库存没有那么多货,就给葛先生发去了百瑞达牌复合地板,如果葛先生不想要可以退货。
  记者提出商家在网站上承诺的“假一赔200%”。马姓负责人说:“我们当时是库存不够了所以才给葛先生发的其他品牌的货,绝对没有欺骗葛先生,所以不能按照‘假一赔200%’的承诺执行。”
三倍赔偿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云鹏认为,根据消费者的描述及经营者说明,经营者没有告知葛先生其购买的罗欣牌强化复合地板货不足,仅凭葛先生曾购买过百瑞达牌复合地板,就自作主张给葛先生发去了百瑞达牌复合地板,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如果故意欺骗消费者则涉嫌欺诈,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消费者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谢凯凯律师认为,如果商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骗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也就是说,一旦认定商家存在欺诈行为,是要承担三倍的赔偿责任。上述纠纷中,商家自定的两倍赔偿的说法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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