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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逛书店帮图书馆买新书
作者:王文郁


    ■本报记者 王文郁
  想看什么新书,直接去书店选购——“帮图书馆买书”,看完后再到图书馆还书。这是辽宁省沈阳市图书馆近日推出的“您选书、我买单”的“春之韵”助读服务活动。
  据沈阳市图书馆负责人介绍,为满足读者阅读需求,沈阳市图书馆近期推出了“春之韵”读者自助采购图书服务。读者可根据个人的阅读需求,在图书馆规则允许范围内,凭沈阳市图书馆的借书证,自行到书店选购所需图书,由图书馆买单。今年,沈阳市图书馆首次计划投入70万元的购书费,用于此项服务。目前,此项活动已拉开大幕,沈阳市图书馆先与新华书店马路湾书店合作,此后还会有北方图书城地王店等书店加盟。
  沈阳市图书馆“春之韵”助读服务活动购借细则要求:读者所选图书必须是本年度新书,总价不能超过100元,且含馆内借阅总册数不得超过5册;教材及各种练习题集及试卷等教辅类图书不列入此服务中;逾期或损坏图书按沈阳市图书馆借阅规则处理等。
  5月10日,沈阳市民朱先生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他“上书店购借书”的经历。4月底,听说沈阳市图书馆举办“春之韵”助读服务活动,他就拿着借书证来到位于沈阳市新华书店马路湾店,在特设的“春之韵”专区里挑选了两本今年1月出版的新书:一本是梁晓声的《我们的时代与人生》,定价42元;另一本是王云超的《日落天通苑》,定价是35元。随后,他来到新华书店收银台,工作人员没有向他收购书款,而是验证了他的图书馆借书证,在每本书上加盖了“沈阳市图书馆藏书”印章。两本新书看完后,他到沈阳市图书馆开设的“春之韵”专柜还了书。
  沈阳市图书馆表示,通过开展此项活动,可在一定程序上满足读者个性化、多元化、随机化的阅读需求,有利于形成全民阅读的氛围,充分体现图书馆“读者第一、服务至上”的社会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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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3 版:新消费·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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