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四川省工商局日前公布该省流通领域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新阳光”等24批次样品不合格。
四川省工商局近期组织对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资阳、阿坝、甘孜等市(州)流通领域销售的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型材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依据GB/T8814-2004《门、窗用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型材》、GB/T9341-2008《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GB/T13525-1992《塑料拉伸冲击性能试验方法》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样品的加热后尺寸变化率、主型材的落锤冲击、150℃加热后状态、维卡软化温度、主型材的弯曲弹性模量、拉伸冲击强度项目进行了检验。
检测结果显示,24批次样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落锤冲击试验、加热后尺寸变化率等指标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加热后尺寸变化率不合格表现为型材加热后长度变长,超出标准规定值,用这种材料加工的门窗等产品在使用中容易出现扭曲变形,影响使用。
型材的落锤冲击不合格表现为落锤冲击后型材破坏,主要原因是塑料型材断面腔型壁厚太薄,导致塑料型材承受冲击的性能下降。
此次抽检不合格样品标称品牌涉及新阳光、海蛟、海惠、海峡、蓉城、海舰、鸿都泰富、京鹏泰、正海螺、安泰、海螺星、海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