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食品非法添加将受罚
作者:孟刚


    ■本报记者 孟刚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保健食品、配制酒(主要是含中药材成分的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据了解,食药监总局在2015年对保健食品、保健酒等的抽查中发现,多家企业产品中违法添加了西地那非(俗称“伟哥”的药品成分)等化学物质。
  通知强调,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关于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通告》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一要自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非法添加药物、非法宣传功效的行为,重点检查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中非法添加药物的行为(如西布曲明、麻黄碱酚酞、西地那非、他达那非、盐酸二甲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盐酸吡格列酮、盐酸苯乙双胍、格列本脲等指标);二要自查在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中存在的非法宣传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未取得保健食品许可宣传保健功能的行为;三要自查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夸大宣传产品功效、未经审批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四要自查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食药监总局要求,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问题产品并进行召回,责令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对召回、下架的问题产品及时依法处置,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并查清问题产品来源和流向。深入开展调查取证,查清生产经营企业违法事实,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要移送工商部门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自查、检查和抽检中发现问题的生产经营者,及时向社会公布执行产品召回和下架措施的问题产品名单,并向消费者说明召回和下架原因,并发布消费风险提示。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8 版:健康】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食品非法添加将受罚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