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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首批认定
东营市无传销
作者:尹训银


     本报济南讯(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工商局、省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联合命名山东省首批无传销城市,其中,东营市等五城市被首批命名。
  自2014年4月以来,山东省部署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东营市加强组织领导,创新体制机制,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各项工作扎实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开展。东营市非常重视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市工商局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积极联系市和油田公安部门、文明办、综治办等各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油田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标准、工作机制、工作要求,确保创建工作扎实开展。
  成立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并制定了考核办法及标准,对打击传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
  积极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传销执法有力。全市各级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及各街道、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协作,全面开展拉网式清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00余人次,车辆230辆次,清查街道、社区40余个(条);清理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260余处,接待群众来访30余人次,检查涉嫌传销活动的各类聚集活动7场次,驱散人员180余人次。
  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禁止传销条例》《规范直销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以“打击传销共建和谐”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宣传教育、防范传销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在《东营周刊》《黄河口晚刊》《胜利日报》连续刊载防范传销知识问答,在东营电视台、胜利电视台滚动播放“打击传销共建和谐”公益广告,在东营人民广播电台黄金时段,采用与主持人问答的形式,播出打击传销法律法规知识,通过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向手机用户发送警示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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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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