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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信用卡新规
2017年免息还款期或将超60天
作者:钟和


      本报讯 信用卡市场一直是各家银行争夺的主战场。自2017年1月1日起信用卡使用规则将发生“三大变化”——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新规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来看,变化之一是放开免息还款期最长不能超过60天、最低还款额不能低于10%的限制,由发卡行自主决定;变化之二是信用卡透支利率有望下浮30%,同时以“违约金”取代“滞纳金”;变化之三是完善了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持卡人通过ATM提现的每卡每日累计额由2000元提高至1万元。
  对于信用卡持卡人来说,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待遇是两大核心服务。根据现行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信用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新规放开上述限制,具体操作方法由发卡行自主决定。
  现有规定对持卡人享受免息还款期、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是“一刀切”,并无差异化操作空间。取消上述限制,旨在赋予发卡机构更多自主决策空间,由发卡机构根据自身经营策略和持卡人风险等级灵活组合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这也意味着持卡人将有更加多样化的选择。
  根据新规,信用卡透支利率将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即现行的固定利率标准,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发卡行可自主决定是否下浮,下浮最大空间为30%。同时,新规将此前备受关注的“滞纳金”取消改为“违约金”,如果持卡人逾期未还款,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收取方式和标准也由双方协商决定。
  针对现金提取,新规将通过ATM取现的每卡每日累计限额由2000元提高至1万元,如果持卡人通过柜面办理现金提取,每卡每日限额由发卡机构与持卡人协议约定,不再作统一限定。
  除了现金提取,持卡人对信用卡现金转账、现金充值的需求也日益提升。新规实施后,关于信用卡充值的烦恼也将得到解决。 (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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