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交友相亲招聘是假 传销非法拘禁是真
西安“5·10专案”告破
作者:刘珊珊 周余涛


    ■刘珊珊 记者 周余涛
  近日,记者从西安市公安雁塔分局雁环中路派出所获悉,一江西小伙吴某在西安市误入传销,为了逃离传销组织,从6楼跳下;随后,西安市公安雁塔分局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
  西安市公安雁塔分局雁环中路派出所李指导员告诉记者:“5月10日晚19时30分,雁环中路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一名男子从杜城村1组18号坠楼,生命垂危。接警后,派出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救人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全面勘察后,民警初步判断这名男子是江西人,所跳的楼房应该窝藏着一个传销组织。5月11日凌晨,雁塔分局召开紧急会议,召集分局刑警队、雁环中路派出所等相关科队成立5.10专案组。”
  据了解,5.10专案组全面开展工作后,当日晚便在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西崔家营抓获涉嫌传销的违法嫌疑人13人。12日晚,在西安市长安区塔坡村抓获涉嫌参与传销的违法嫌疑人11人。与此同时,西安市长延堡派出所在辖区三爻村将这一组织的另一分支的11人抓获。至此,西安市雁塔分局在长安区西崔家营、塔坡村、雁塔区三爻村共捣毁非法传销窝点3个,抓获违法嫌疑人35个,刑事拘留10人。
  据悉,参与该传销组织的人员,大多都是通过网上交友、相亲、招聘等方式被骗到西安的。犯罪嫌疑人山西人张某2015年底通过网上招聘来到西安进入传销组织,在被威胁和恐吓后缴纳2800元,并开始发展下线。今年4月底,他将坠楼江西小伙儿吴某骗至西安,强迫其加入传销组织。张某今年3月起开始负责杜城村内传销窝点的管理;而该案中将房屋出租给犯罪嫌疑人的房东孙某,只有一名嫌疑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西安市雁塔公安分局雁环中路派出所李指导员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涉事房东孙某因未按规定如实登记租户的相关身份信息,其行为已经违反了规定,被处以治安处罚。
  目前,受害人吴某已术后暂时脱离了生命危险。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控制,其余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的嫌疑人已由雁塔分局经侦大队进行调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4 版:要闻·规直打传】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西安“5·10专案”告破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