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蔚
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养生已成为当今人人奉行的生活理念,同时带动了相关行业的蓬勃发展。然而近日,“养生”二字却在注册商标时遭遇了知识产权归属尴尬。一家从事酵素、益生菌研发、生产与销售的规模企业——养生天下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养生天下”商标注册时,被指与含有“养生”二字的某知名品牌商标元素构成疑似相近。
近日,养生天下在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举行了一场商标知识产权媒体沟通会,就此事所涉及的法律及知识产权相关知识进行了普及、讨论。
据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杨律师介绍,养生天下面临的情况并非个案,此前曾有某纸制品厂因被某知名纸业品牌起诉侵权要求赔偿,后来法院以无权垄断通用词汇予以驳回。类似这种某个通用词汇被个别品牌注册,进而出现版权纠纷的尴尬事件屡见不鲜。
对于“养生”二字在商标注册时会不会给消费者带来混淆问题,养生天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0日,委托北京智合焦点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在街头以“被异议商标和引证商标是否构成混淆和误认”为题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的受访者认为不会发生混淆和误认。据此,养生天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其品牌从未试图与任何一家企业或品牌有靠近、攀附的意图,其商标是基于“养生天下,让天下人健康养生”和“大养生、大健康”理念注册使用的,更是基于自身的品牌价值观和企业文化而产生的,商标有着自主独特的设计风格。
对此,业内专家认为,“养生”是描述性词汇,不具有显著性,因此不能被独占和垄断;养生天下公司的被异议商标和某知名公司的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其注册使用是否导致消费者就商品来源发生混淆或误认,还有待后续法律程序来裁定。
养生天下所面临的尴尬局面时有发生,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的类型不断丰富,同时商标权属纠纷也日趋复杂,这让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和解决关于商标纠纷的知识产权等问题面临更多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