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三位中年女子参与境外“金融传销”,并通过层层发展多人为下线,所涉金额巨大。今年5月下旬,她们被大连沙河口区法院判刑。
2011年5月,大连中年女子舒某某、胡某某、吴某等人参加了何某等人在韩国组织的“英国金矿股东大会”,并接触到到英国EUROFX外汇理财项目,回国后数人又参与了何某等人组织的境外推介会。舒某某、胡某某、吴某分别注册了该项目外汇理财账户,随后开始积极发展下线。她们通过发放宣传单、开境外推介会等形式,宣称投资该项目可高息返利,还能从发展的下线中层层得到提成费。在她们的鼓动下,不少人为利益所动,被发展为下线。从2012年至2013年,舒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共计41人,被发展的下线中最少投资60余万元,多则数百万元,舒某某共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80786612元;胡某某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31人,共计非法吸收存款62010286元;吴某发展下线5人,吸收公众存款5027200元。
法庭认为,三被告人违反国家金融法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今年5月末,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分别对三被告人宣判,舒某某、胡某某、吴某分别被判刑7年、6年、4年,各处罚金;依法追缴三被告的犯罪所得。大连其他参与此案的犯罪分子被另案处理。此前,上海、浙江义乌市等地法院已对多个参与这起犯罪案件的被告人作出判决。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