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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系统
上半年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1.48万件
作者:冯松龄


  本报讯 7月8日,全国12315投诉举报有关数据统计显示,2016年上半年全国工商系统共受理预付式消费投诉1.48万件,主要集中在健身、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服务业较为发达的省市,成为预付式消费投诉的重点地区。
  近年来,针对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突出问题,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综合发挥工商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完善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制度规范。近年来,工商总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制定出台《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规章,不仅针对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而且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明确约定责任义务等内容。针对预付式消费退款难的问题,专门规定了对退款无约定的,要按照有利于消费者的计算方式折算退款金额。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商总局统一部署,针对预付式消费纠纷中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退款要求的行为,以及消费者反映格式条款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及时纠正和规范了一批不公平格式条款。
  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强化信用监管。充分发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及时将因利用预付式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信息,录入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与37部门联合会签《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积极推动部门间开展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实现对工商和其他部门监管领域内的失信企业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惩戒。对于受到其他部门处罚的企业,工商部门统一归集其相关信息,并且记于企业名下,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推动社会共治,积极指导消协组织开展预付式消费维权工作。强化部门配合协作,加大与商务、公安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及时处置因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群体事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针对预付式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各级消协组织积极开展消费提示警示以及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活动,加大消费预警力度,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警惕消费陷阱,切实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增强消费维权的法律意识,积极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悉,工商部门将继续大力贯彻落实《消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严厉查处预付式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积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和举报,及时调处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认真指导消协组织开展预付式消费体察活动,加强对预付式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推动预付式消费监管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加强合同示范文本制定推行工作,规范预付式消费行为,引导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 (冯松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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