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夏季餐饮安全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预防食物中毒。
要选择餐饮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级别高的餐饮单位就餐,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后一定要索取发票等就餐凭证。
不在无证场所、路边摊点用餐;不食用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物;不食用不熟悉的野菜和野生菌、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慎重选择生食海产品、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物;最好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尽量避免一次食用大量贝类。
就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应及时就诊,并保存好可疑食品样品及消费票据、就诊记录等,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 (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