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关舱门后延误、遭遇雷雨延误、飞机故障延误……多年来,航班正常率饱受各界诟病。日前,交通部在其官网上发布消息称,《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管理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虽然《管理规定》的内容并未实际发布,但从民航局此前公布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不难发现,备受关注的航班延误问题有望得到进一步解决。
此前,航班延误后发生在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间最主要的矛盾之一是经济补偿问题,尽管有航空公司在航班延误后会给予乘客补偿,但不少乘客此前大多并不清楚补偿的额度。对此,《管理规定》明确指出,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方案中应明确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补偿的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航班延误时,承运人应严格执行经济补偿方案。
除了经济补偿方案,规定还指出,航空公司还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机坪长时间延误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机坪延误时的信息告知、餐饮服务提供时间、下机的条件及限制。机坪长时间延误应急预案应与机场管理机构、海关、边检、安保部门充分协调。
《管理规定》明确,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
发生机坪延误后,航空公司应每30分钟向旅客告知一次航班动态信息,包括延误原因、预计延误时间等。机坪延误期间,应保证盥洗设备的正常使用,必要时提供医疗服务。机坪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为客舱内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机坪延误超过3个小时(含)的,航空公司应在不违反航空安全、安全保卫规定的情况下,经空管部门同意后,将飞机返回停机位并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钟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