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 往期报纸 - 帮助    
  文章搜索:
添加剂标注不规范 被判十倍赔偿 2版


  消费者左某告诉记者,2015年11月份,他先后多次在某超市购买由福建新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搞定爱尚零食正宗话梅”76袋,单价4.9元。经查询,该食品违反了国家标准的要求,没有使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食品添加剂名称,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起诉超市,法院按《食品安全法》判超市10倍赔偿。

  

更多>>    中国消费者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
【第 01 版:要闻·导读】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添加剂标注不规范 被判十倍赔偿 2版
©版权所有 中国消费者报社
©中国消费者报社 京ICP备09107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