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讯(武艳格 赵建光记者李建)不久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消费者协会开发区分会的调解下,该区廉州镇村民贾某获得石家庄金田汽车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公司)1.5万元的赔偿金,历时2年之久的一起合同违约纠纷画上了句号。
2014年7月6日,贾某在金田公司购买了一辆“东风”半挂牵引车,但该车实际配置与购车协议上商家承诺的配置不符。贾某随即向金田公司反映此事,并要求赔偿;金田公司表示可以给予3000元赔偿,贾某认为赔偿额过低。在之后2年里,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今年5月25日,贾某向藁城区消协开发区分会递交了投诉材料,向金田公司索赔2万元。
接诉后,藁城区消协开发区分会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了购车协议,并联系了双方当事人。当事双方对纠纷基本事实均表示认可,该分会工作人员认定金田公司与投诉人的纠纷属于合同违约赔偿纠纷,并依据《消法》和《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当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金田公司支付给贾某1.5万元赔偿金。贾某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