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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 不是法外之地
(内容详见5版)
作者:桑雪骐


    ■本报记者 桑雪骐
  随着相关法规的完善,电商平台对于假货及违法违规交易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电商平台的假劣产品开始转移阵地,流向缺乏监管,却又日渐红火的微商领域,使得这一领域的消费纠纷数量更是随着其交易规模的扩大而不断攀升。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微商从业者已从1000万激增到2000万,平均每天“诞生”3万到6万个微商,微商参与者激增,种种问题也接踵而至。以食品经营为例,很多人注册一个公众号就开始销售食品,营业执照之类的资质都没有。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与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表示,微商领域骗局较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对于微商领域,目前也缺乏明确的监管部门;其次,因为微信带有社交性质,很多微商和顾客之间都是直接或者间接认识的,在降低受害者警惕性的同时,也方便了一些微商发展类似传销的代理商制度;再次,微商很多情况下都是直接转账付款,一些骗子收到钱后立即切断联系。由于没有第三方平台,受骗的微商或者顾客维权非常不便。
  记者了解到,面对微商的野蛮生长,监管部门和微信官方已开始探索、推出一系列严管措施。
  从2015年开始,深圳市政府与腾讯微信协商,试图实现对微商产品的来源地追溯,制定对制假售假企业的惩罚机制。与此同时,腾讯也采取了一系列行动,如2015年2月15日,微信官方发出正式公告:打击微商非法分销。2015年3月,腾讯微信官方公众号发出通知,建立品牌维权平台……
  7月1日,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一期)顺利完成两轮联网测试正式上线运行。据了解,该系统具有适用法律法规提示功能,支持多种在线电子数据证据取证方式。在《网络交易违法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出台后,该系统还可面向消费者即时推送网店黑、灰名单,为消费者理性网购提供消费提示、警示,发挥信用监管的应有作用,强化信用管网。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系统的研发运用,将使工商部门更加准确地掌握网络经营者的底数,更加精准地开展网上执法检查,更加方便高效地实施电子取证,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微商监管也将纳入该系统的监管范围。届时,“微店”页面将会直接显示工商部门的提示信息,被列入黑名单的“微店”将显示出“请勿消费”的“友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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