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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遇6种情况可申请应急维修
作者:岳纲举


    ■本报记者 岳纲举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俗称“房屋养老钱”,是业主在购房时一次性缴纳的一笔资金,专门用来维修或更换电梯、消防设施、屋顶等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目前北京市该项资金的缴纳标准是:多层住宅每建筑平方米缴纳100元,高层住宅每建筑平方米缴纳200元。
  根据《物权法》规定,这笔钱为小区业主共有,要想使用须经过“双2/3”通过同意(面积和业主都要超过2/3)才可以。由于申请使用这笔费用的程序比较复杂,所以会延长维修时间,若遇到迫切需要维修的房屋该怎么办?
  针对这个问题,北京市设立了应急维修政策,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房屋若出现以下6种紧急情况,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受“双2/3”的限制,可使用应急维修资金:1.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2.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3.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4.楼体单侧外立面1/5以上有脱落危险;5.专用排水设施因坍塌、堵塞、爆裂等造成功能障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6.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消防管理部门要求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
  不过,为了保障所有业主的权益,应急使用公共维修基金也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并做出相应的限制。也就是说,即使使用应急资金,也需要公示,由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就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应急维修的相关情况告知业主,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须由物业服务企业告知。业主对分摊情况提出质疑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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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版:家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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