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7月28日、8月1日,陆续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推动了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
规范是为了更好地良性运作,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在“互联网+”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之下,掌握好管理与创新之间的度,考验的是施政者的智慧和对未来发展的眼光。上述两个文件发布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社会各界对于网约车驾驶员资质审核和保障消费者安全措施、动态加价等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其中也存在一定程度的争议。《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共同探讨网约车新政对于市场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问题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