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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论坛
消费者莫当朋友圈的“小白鼠”
作者:苑广阔


  网友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购买微信朋友圈各种来路不明的商品。监管部门要顺应电商发展形势,改变监管理念,革新监管方式。
■苑广阔
  时下,微信朋友圈里有一类人专门晒各种最新研制的美容产品和保健品,号称亲身试用效果惊人。因为都是熟人介绍,不少人跃跃欲试,结果有些产品非但没有带来消费者预期的效果,反而对消费者的身体带来了伤害。(据8月10日《广州日报》报道)
  打着最新研制的旗号,配上一些真假莫辨的 “客户用后效果图”,即便这些美容产品和保健品价格不菲,也让一些爱美人士跃跃欲试,忍不住出手购买。而对于一些消费者来说,可能还认为自己成为了最新研制产品的使用者而庆幸不已,等着这些美容产品和保健品让自己变得更年轻、更漂亮。
  但很快就有消费者发现,部分产品要么根本没有效果;要么虽然有效果,但副作用也十分明显,比如在美白的同时,导致自己的皮肤被灼伤,根本不敢继续用下去。而当消费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找当初拼命向自己推销产品的朋友圈微商讨说法的时候才发现,这些产品竟然是一些美容院自己 “研制”的,根本就没在政府监管部门申报过,所以也就不允许在市场上进行销售,而自己不过是充当了此类“三无”产品的试验 “小白鼠”而已。
  按照食药监部门人士的说法,美容院不能擅自研制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使用。即便美容院研制出了某种美容产品,也必须经过正规的渠道和手续进行生产,并且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批,最后才能进入市场进行销售。没有报批的产品属于违法产品,其效果如何,是否安全可靠,有没有危及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副作用等,都不能明确。那么一些消费者使用之后不受益反受害,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此,我们首先要提醒网友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购买微信朋友圈各种来路不明的商品。即便真的要购买,也最好让对方出示产品的各种合格证书,或者是通过网络搜索对方所提供产品的各种信息再做决定。当然了,仅仅依靠消费者的自我防范,终究是治标不治本,对于网络微商销售“三无产品”的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依靠政府职能部门依法严格监管。
  对此,监管部门要顺应电商发展形势,改变监管理念,革新监管方式才行。比如微商是以微信为基本平台来销售产品的,监管部门就应该与微信等第三方平台加强沟通,建立联动机制,通过第三方平台后台,及时发现非法销售行为并进行打击。而从长远来看,则要通过法律的完善,制定具体的监管办法,明确生产经营企业、个人及第三方平台的主体责任,把微商的各个环节都纳入监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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