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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商局公布儿童商品抽检结果
小阿龙悠乐童等28批次童车不安全
作者:耿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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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郑州讯(记者耿记安)日前,河南省工商局公布2016年度流通领域童车商品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小阿龙”“悠乐童”等28批次样品不合格。
  今年以来,河南省工商局组织对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新乡、焦作、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等10个省辖市和巩义、永城2个直管县(市)流通领域商场超市、专营店销售的儿童自行车、推车、三轮车等童车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
  此次共抽检20批次儿童自行车,6批次不符合GB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的相关要求,涉及链罩、把立管和说明书3个项目。主要不合格情况分别为:链轮啮合部位内侧未被链罩遮住;把立管上没有最小插入深度标记;无说明书或说明书不符合标准要求。这些项目不合格表明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易给儿童造成伤害。
  此次共抽检22批次儿童推车,6批次不符合GB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的相关要求。主要问题为危险夹缝、剪切和挤夹点,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燃烧性能及座兜的座垫与靠背的角度不符合标准要求。具体不符合情况为:测试样品中存在危险夹缝,此类不合格占比较大;无使用说明书或维护保养说明,及缺少适用年龄等警示语;织物表面警示语为粘贴纸条,易脱落,不具永久性;坐垫与靠背的角度因小于95度,不符合标准要求。以上不合格项目会使儿童推车暗藏“杀机”,给宝宝带来伤害。
  此次共抽检15批次婴儿学步车,8批次不符合GB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的相关要求。主要不符合项目为防撞间距、使用说明、警示语、维护保养、燃烧性能、座位、可触及部件、危险夹缝等,一定条件下的防撞间距不符合要求极易给婴幼儿带来伤害。无使用说明、相关警示语、维护保养说明,或相关信息不符合要求,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伤害。可触及部件不符合情况为测试时产生小零件或尖点,存在安全隐患。
  此次共抽检15批次儿童三轮车,8批次不符合GB14747-2006《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的相关要求。主要问题为缺少使用说明、维护保养信息,相关警示信息不全。
  28批次不合格童车样品标称商标涉及:小阿龙(3批次)、三乐(2批次)、悠乐童(2批次)、Angel、康娃娃、时代、金鸣、爱尔娃娃AIER、家加宝、百娃、如意聪儿宝、百邦、贝嘉琦、FOREVER永久、呵宝童车、万宝乐、ShengDeBao圣得宝、ForBaby福贝贝、宝宝好、福康宝贝、ABC、康安贝、爱多祺、童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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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2 版:要闻·抽查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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