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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保押金本无理到期为何还不退
作者:尹训银


    ■本报记者 尹训银
  “当初承诺只要还完车辆贷款就把续保押金一分不少地退给购车人,可如今我们已经把车贷还清了,续保押金却怎么也要不回来了,对方给的答复竟然是没有钱,我们这100多人近60万元的续保押金去哪儿了呢?”近日,山东省多位消费者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他们购车的遭遇。
承诺不兑现
  肥城市石横镇消费者王先生向记者反映,2013年9月他在山东震得比亚迪4S店,花9.99万元购买了一辆比亚迪S6轿车,4S店介绍他在山东岳海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岳海汽车公司)办理了分期付款,后又在岳海汽车公司交了4400元钱的续保押金。岳海汽车公司承诺,王先生还清车贷就退还续保押金。2015年9月,王先生把车贷还清了,可到现在也没有要回一分钱的续保押金。王先生询问原因,岳海汽车公司工作人员说没有钱。
  淄博市周村区消费者朱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14年10月,从淄博吉利帝豪东森店花6.2万元购买了一辆吉利帝豪715轿车,工作人员帮她联系了岳海汽车公司张店办事处,并办理了贷款手续。随后,朱女士交了3500元续保押金。对方承诺,只要朱女士还清车贷就可以拿着续保押金条来办理退款手续。现在朱女士已经全部还清了贷款,拿着押金条去办理退款手续时却找不到人了。朱女士联系岳海汽车公司泰安总部,工作人员一直推脱,说过一段时间公司会派人到淄博市去处理,但是时至今日也没有人来办理退款事宜。
  家住东营市的张先生说,2013年1月他在山东泰和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花6.4万元购买了一辆长安CX30轿车,在岳海汽车公司办理的贷款,并交了3000元续保押金。现在,张先生还清贷款,续保押金却没有人给退。当初给办理贷款的岳海汽车公司在东营市的工作人员早在2015年6月份就关门跑人了,拖到现在也没有拿回一分钱的续保押金。
押金退不了
  近日,山东岳海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一位姓訾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公司遇到了困难,拿不出现金来支付续保押金。
  记者询问续保押金问题如何解决。訾女士说,公司已经出台了5条具体的解决方案:第一条,本着先到期退款的原则,根据办理押金退款手续时间先后顺序,分批退款。第二条,押金抵扣为保险(交强险加商业险),每辆车、每次购买保险时,每辆次仅限使用1000元。只在指定的保险公司网点使用(保险公司包括人保、太平洋、平安、中华联合等,供客户自由选择,不硬性强制)。第三条,押金抵扣为维修保养费用,保养维修消费时,全额抵扣。第四条,押金可同时抵扣为保险券与维修保养券,二者可同时办理使用。第五条,押金可抵扣为购买新车车款(品牌包括一汽大众、别克、雪佛兰)。
不得强制交易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兼汽车投诉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云鹏认为,《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者的从业人员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对商品和服务的介绍、承诺以及对消费者询问、投诉的答复,视为经营者的行为。经营者的服务公约和宣传资料应当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服务公约及经营者的承诺对消费者有利的,应当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岳海汽车公司在办理贷款时明确收取的是续保押金,并承诺还清贷款后退还押金,双方已有合同约定,该公司不履行约定,借口无钱拖延退款,违反了有关规定。消费者可到当地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并举报,也可向法院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在汽车按揭贷款过程中,部分经销商违背消费者意愿,人为设置“交纳续保押金才能正常按揭购车”这一不合理条件,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已构成强制交易,涉嫌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另外,商家提出的用续保押金来抵车辆保险费、购车费的方案,也是变相地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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