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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1批次玫瑰之约电动自行车超重
作者:刘铭


  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今年第一季度电动自行车质量抽检结果,标称成都当肯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玫瑰之约”整车质量超重,被判定为不合格。
  今年第一季度,成都市工商局对该市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温江区、崇州市、郫县等区域内的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部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依据《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制动性能、整车质量、脚踏行驶能力、车胎宽度、蓄电池的标称电压、限速装置、不可调节最高车速、电动机功率、装饰宽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检结果显示,本次抽检中的电动自行车整体质量较好,标称成都当肯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玫瑰之约”整车质量超重,被判定为不合格。
  据专家介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如果电动自行车超重,骑行过程中一旦遇到紧急情况,由于惯性大,可能会造成一时刹不住车,造成交通事故。
  据悉,成都市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并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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