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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岳纲举


  本报讯(记者岳纲举)记者近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开始公开征求意见。如果该《办法》能够顺利通过,则未来所有用水产品上都将标有明确的用水效率标识,消费者可以通过该标识上的水效等级和水效指标购买产品,不用再仅听销售员介绍甚至是空口无凭的瞎忽悠。
  如今,家电产品的能效标识已经被消费者所熟识,很多消费者购买家电产品时都会查看该标识上的能效等级,等级越高说明其用电量越少。上述《办法》实施后,所有节水产品也将贴有水效标识,消费者可通过该标识查询到产品的水效等级,从而按需购买。
  据记者了解,国家发改委于2015年会同多个部门启动了水效等级研究,并计划在国内建立水效标识制度。所谓水效标识,与能效标识类似,即贴在用水产品上的信息标签,以表示该产品的水效等级、用水量等指标,从而引导消费者选择高效节水产品。
  该《办法》显示,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将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用水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凡列入该《目录》的产品,应在最小包装的明显部位粘贴水效标识,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对于网络交易渠道,销售者应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的醒目位置,向消费者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业内人士表示,水效标识一旦投入应用,意味着消费者今后在购买马桶、水龙头等用水产品时,对其节水性能有权威的参照指标,而非仅听销售人员介绍。
  水效标识包含哪些信息?该《办法》显示,主要包括中国水效标识的中文和英文名称、生产者名称或者简称、产品规格型号、水效等级、水效指标、依据的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和水效信息码。
  据悉,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9月24日之前,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在首页找到“意见征求”专栏或环资司子站,再点击进入《用水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栏目,便可对该《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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