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玉葆
针对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着力更新监管理念,创新执法机制,按照“打早打小、防止做大成事”的要求,竭尽全力遏制传销活动,使规模性传销得到基本清除,规范直销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从源头预防传销,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制、执法协作机制、信息通报机制,推动了打击传销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组织开展宣传教育进街道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军营活动,形成了防、控、堵为一体的工作局面。例如,巴彦淖尔市工商局与公安等部门建立了协作机制和联系制度,加强同教育、司法、金融、监察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充分发挥12315投诉网络与110指挥中心联动作用,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形成了全方位打击和防控格局。
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今年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下发了《自治区工商关于印发2016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点的通知》,对全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区各级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通知精神,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成立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包头市政府把打击传销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并制订了《包头市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则将打击传销工作同创建“无传销旗县”“无传销城市”“文明城市(区)”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推进。
加大打击力度,遏制传销活动。
为把传销违法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挤压传销生存和发展空间,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打击传销责任,认真组织排查,实施精准打击,把注册公司传销、销售返利传销以及打着养老、慈善等幌子非法集资诈骗传销行为作为打击和整治重点,做到发现一处、取缔一处,清理一处、巩固一处,坚决防止“洼地效应”形成。包头市工商局对内蒙古某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涉嫌传销犯罪线索进行了移送;乌兰察布市工商局也将华非网购商城涉嫌传销案移送当地公安部门。
加强宣传教育,推进 “创无”工作。根据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宣传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手机上有信息、电视上有画面、报纸上有文字、喇叭里有声音、车站和人员流动量大的地方有标语。在宣传工作中,各地以两个《条例》为重点内容,采取发放公开信、宣传材料,设置宣传栏,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两个《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在创建无传销城市过程中,各地将其与创建文明城市、平安城市建设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稳步推进。2016年3月,自治区工商局会同自治区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考核验收的通知》,对全区14个盟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落实情况,创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了考核验收。
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打传合力。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分析研究传销活动的苗头和动向,互相通报工作中掌握的线索和信息,加强案件查办中的支持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二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对重大传销案件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处理。包头市工商局还推动建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格局,加强了与公安部门在调查摸底、信息传递、情况汇报、集中行动、人员遣返、案件查处等方面的配合。
实施综合治理,构建长效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街道等基层组织作用,建立打击传销工作基础信息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对当地情况熟悉的优势,形成了及时报告和准确定位控制的全面防范的打传机制。二是将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校园”活动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规范出租房屋管理,从源头上彻底遏制传销蔓延。三是在社区、村镇广泛招募打击传销志愿者,建立起了群防群治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对传销活动保持严密监控态势,做到及时发现、迅速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