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保监会对保险中介行业许可审批改革力度的加大,保险专业中介逐渐成为社会投资热点及外部风险易传染领域。为此,保监会日前印发《关于做好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6个方面对专业中介业务许可申请的审查提出明确要求。
据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部副巡视员龙翔介绍,目前,专业中介准入和监管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例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因其实际控制人违法开展理财业务被立案侦查;开展互联网业务或所谓“综合经营”,甚至大力销售中短存续期寿险产品,跨市场经营隐患增加。
对此,《通知》要求专业中介机构的股东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专业中介机构应在资金雄厚、管理规范、具有托管经验的银行开立托管账户,细化动用条件,规范使用方式。同时,要对机构进行风险测试,综合考察机构、股东及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历史经营状况,辨识是否存在利用保险中介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可能性,全面评估其风险状况。
龙翔表示,鼓励有真实出资能力和明确发展意愿的社会资本进入保险中介市场。对申请人进行风险测试,将遏制和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等跨领域风险向保险中介传递。 (钟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