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朱海 通讯员施会子)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一起室内违章搭建投诉引发相关部门关注。
据投诉人李先生介绍,他对外出租的办公空间位于南昌市民德路南方大厦1102室,因楼上1202室的业主违规改造了室内格局,且其擅自增加的卫生间防水层不达标,导致1102室漏水严重,租户因此提出解除合同,给他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前不久,南昌市百花洲城管中队向1202室业主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但遭到拒绝。
10月12日上午,记者在南方大厦实地调查时看到,1202室确实将原来的一套房屋改成了两套,并增设一个卫生间。但1202室业主杨女士告诉记者,这是上一任业主改造引发的遗留问题,她于2012年购买时对此并不知情,而且买房时她拿到的图纸上并未标明房屋结构,所以她不认为现在的居室格局属于违章搭建。对于百花洲城管中队下达的整改通知书,她表示有异议,将向有关部门申诉。
南昌市百花洲城管中队队长熊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1202室擅自更改房屋防水结构的情况已被定性为违章搭建,必须拆除。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肖琴则指出,1202业主的改建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相关规定,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杨女士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应该承担改正责任及对1102室业主李先生遭受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而杨女士因此造成的损失,可向卖其房屋的业主追究赔偿。
另据肖律师介绍,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和《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据此,南昌市百花洲城管中队无须向法院提出申请,即可对违建执行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