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顾燕燕 记者洪敬谱)近日,安徽省六安市消保委成功调解了一起旧家电“罢工”引发的消费纠纷。
前不久,六安市消费者尹先生家里一台使用了7年多的品牌三门冰箱发生了故障,无法制冷。拨打售后电话报修,经检查后发现是电路板损坏。他原本打算自费维修,但售后却说该产品型号已经停产,没有配件可维修,只能以旧换新,折价只有几百元。尹先生觉得折价太不划算,随后向六安市消保委投诉。
消保委工作人员接诉后与经销商及售后取得联系,确认了尹先生所述情况基本属实。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规定,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向负责修理的销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术资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负责培训,提供修理费用,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因此,如果经销商无法证明尹先生的冰箱已经停产超过五年,拒绝维修就属于无理拒绝。
六安市消保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多次调解,经销商和消费者尹先生最终达成了一致:尹先生的旧冰箱折价2000元,在同品牌专柜选择一台新冰箱,补齐差价即可。对于这样的调解结果,尹先生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