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吴忠市市场监管局利通分局工作人员街头宣传打传。 张欢 李红莲/摄
■马鹤银
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局会同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等部门和各市、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自治区工商部门打击传销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力量,强化责任落实,惩处、取缔了一批传销骨干分子和传销窝点,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在自治区的蔓延发展势头,全区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数据显示,2016年1月至6月份,全区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公安部门捣毁取缔传销窝点234处,教育遣散传销人员3089人,工商、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12起,查处12起,罚没款3万元;公安机关立案49起,破案45起,抓获嫌疑人78人。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自治区工商局打击传销工作机制的日趋完善。2016年,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全区打击传销工作形势,重新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16年打击传销工作要点》《打击传销工作通报制度》,在打击传销分工、协调、排查、通报、考核工作制度方面做了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明确由地方党委牵头,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房管、街道办、社区物业等综治单位联合执法,紧密联系开展集中打击工作。
同时,宁夏自治区综治办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平安建设”考核的重点内容,实行年初确定重点工作内容、重点工作区域、年底量化考核的工作机制,作为全区年底效能考核的组成部分。今年根据全区传销活动分布情况,把传销活动较为严重的银川市兴庆区、西夏区、灵武市,中卫市沙坡头区、固原市原州区列为2016年度全区社会治安重点排查挂牌督办地区。年底,自治区综治办、打传办等相关单位将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对22个县(市、区)政府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评,对上述重点地区进行重点考核,达到以考核促工作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严厉打击传销的指示精神,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文明办、综治办还结合全区实际拟定了《创建无传销城市考评认定办法》,明确到2018年年底,力争全区范围内90%以上的县(区、市)创建成为无传销城市,基本实现无传销组织活动迹象、无传销活动隐藏窝点、无传销人员集聚、无重大传销案件发生、无经常性传销举报投诉、无辖区群众到异地或区外参与从事传销等创建目标,并有效查处打击网络传销活动。
当然,打击传销的最有效方式是高压严打,近年来自治区公安机关、工商局对传销的刑事打击和行政处罚力度逐渐加大。2015年全年、2016年上半年自治区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2次大规模的专项整治行动。全区公安机关、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在执法方面改变过去只是工商“单打独斗”形式。地方党委牵头,以公安、工商为主力,联合城管、房管、街道办、社区物业等综治单位,细化联合处置、分类处罚的工作模式,逐步形成了“刑事处罚+治安处罚+行政处罚”三位一体联合分类处罚模式,坚持抓头、毁网、除根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项法律条文效力,依法依规对非法传销的组织领导者、参与者及为非法传销活动提供场所的房屋业主等涉案人员给予不同种类、不同程度处罚,力求“打准、打狠”,不留犯罪空间和死角,有力地遏制了传销活动发展蔓延势头。
各地在开展“常态化+集中”打传工作的同时,组织执法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学习打传知识,发动群众开展自防自治,经常性到社区指导督导基层防范工作,不断提升发现预警及严控的能力。今年以来,各社区已通过日常工作发现捣毁传销窝点32处,其中19处是由市民提供线索破获的。
此外,在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方面,力度也得到强化。按照工作部署,自治区工商局每年都制定下发《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宣传工作方案》,明确宣传工作重点内容和宣传形式,在全区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打击传销宣传活动。
据统计,全区共张贴、发放打击传销宣传画、年历、折页25万张,悬挂宣传横幅1000条,设置展板280块,开展集中宣传150场次。通过将防范非法传销的宣传彩页、卡片、视频资料等分发至各社区,定期为群众和社区综治工作人员讲解传销组织特点、欺骗手段等防范知识,不仅提高了广大群众防骗识骗能力,也营造了强有力的打击传销犯罪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