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讯(记者刘铭)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今年上半年该市流通领域个人护理电器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池美”电吹风等13批次个人护理电器不合格。
今年上半年,成都市工商局对该市金牛区、郫县、邛崃市、大邑县的商场超市、部分电器综合市场以及荷花池批发市场销售的个人护理电器(电吹风、电动剃须刀)进行了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主要对以下指标进行了检测:电吹风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耐热和耐燃、端子电压;电动剃须刀的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耐热和耐燃等。
抽检结果显示,13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包括: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端子骚扰电压等。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池美、博丽丝、红心、飞人、永日、康夫、箭王、人杰、博加、恒翔、真汉子等。
据悉,成都市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