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尹训银
“我们小区2000多户业主家的地板砖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吸水、吸污现象,更为严重的是目前有的已经出现裂缝,开发商承诺维修或者赔偿,可我们等了半年多至今也没有兑现,如果再继续等房屋就会出保修期了。”近日,家住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尚城国际小区的部分业主,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反映了他们的遭遇。
地板砖有问题
该小区业主安先生告诉记者,他于2013年8月在德城区迎宾路尚城国际小区购买了一套简装商品房(地面已铺好地板砖),2015年6月交房。交房时,安先生仔细地检查了墙面、阳台和地板砖,未发现有质量问题。同年10月,安先生一家人迁入新居。
2015年11月中旬小区开始供暖,到了12月份,安先生发现家里有两块地板砖开裂了。安先生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人员表示,地板砖开裂是由于供暖热胀冷缩所致,属于正常现象。过了没多久,安先生又发现了家里的地板砖越来越脏,无论怎么清理,污垢都清除不掉,尤其是一不小心将污水洒到地板砖上,若不及时清理污水就会渗到地板砖上再也清理不干净,就像给地板砖染了色一样,很难看。
承诺解决不兑现
安先生说,小区二期楼盘共有2040户业主,自交房以来,几乎每户业主家的地板砖都出现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业主们找到开发商。开发商承认地板砖存在质量问题,承诺要么返工要么进行赔偿。然而半年多过去了,开发商却迟迟没有兑现承诺。
业主刘先生告诉《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该小区的物业公司隶属于开发商,发现地板砖出现问题后,业主不断地向物业公司反映,物业公司只是登记一下业主的信息,没有采取整改或补救措施来解决地板砖的问题。直到今年2月份,物业公司才向业主承诺,针对小区二期地板砖的问题,开发商会集中解决,并提出了两种解决办法,一是开发商对小区二期房屋所有问题地板砖进行返工;二是开发商以每块地板砖30元的价格对小区业主补偿,可到了今年10月份开发商也没有给业主落实解决。由于开发商拖着不给解决问题,一些业主开始拒交物业费。
业主张女士告诉记者,大家之所以急着要找开发商解决问题,是担心房子快过保修期了。
近日,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德州市嘉泰明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姓刘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业主反映的情况属实,现在物业公司也正在想办法解决此事。
应在保修期内解决
近日,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凯凯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住宅房屋发生质量问题时,业主应首先查看手中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确定该房屋在保修期限内,且不存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维修责任的情况,就可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企业(明示委托物业公司的)主张权利。
根据规定,自业主收房之日起在保修期限内的房屋质量问题,除因业主擅自拆改房屋结构造成的质量问题外,都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屋维修责任。但是,有时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单位维修的,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写明委托单位。此时,业主亦可要求物业公司来承担维修责任。谢凯凯建议业主尽量在期限内解决问题,若不能及时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争取权益。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助理王云鹏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开发商既然承认地砖有问题,并出具了解决方案,就应积极与业主协商尽快解决。业主可向工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住建部门反映,维护合法权益。